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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局复函同意福建海上风电规划:17个风电场总规模1330万千瓦(附复函)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7-03-07  浏览次数:526
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获悉,国家能源局近日复函同意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。复函指出同意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总规模1330万千瓦,包括福州、漳州、莆田、宁德和平潭所辖海域17个风电场。到2020年底,福建省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要达到200万千瓦以上,到2030年底要达到300万千瓦以上。

复函还指出,鼓励选择实力较强的企业连片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项目;国家能源局将抓紧组织开展福建海上风电消纳研究;规划实施中,要落实电力消纳市场,尽量避免弃风;项目开工前要开展海洋生物和海洋渔业资源调查等。以下为复函原文:

国家能源局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

福建省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电网公司:

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报来《关于恳请批复福建海上风电规划的请示》(闵发改能源【2017】107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: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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