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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发改委复函同意华能海兴50MW风电场工程自建送出线路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7-03-13  浏览次数:230
河北发改委近日复函同意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海兴50MW风电场工程自建送出线路。以下为复函原文:

沧州市发展改革委:

你单位《关于华能海兴50MW风电场工程项目自主建设110千伏送出线路的请示》(沧发改能源〔2017〕47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复函如下:

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海兴50MW风电场工程项目列入“十二五”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,于2015年12月30日取得核准(沧发改能源核字〔2015〕49号)。

为促进项目加快建设,尽快实现并网发电,同意该项目自建一条110千伏输电线路,解决风电场电力送出问题。送出工程建设应符合电网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要求。

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17年3月6日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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